發布日期:2016-12-06
弘一法師,俗名李叔同,清光緒六年(1880年)陰歷九月二十生于天津官宦富商之家,1905年東渡日本留學,1918年8月在杭州虎跑寺出家,1942年圓寂于泉州。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前驅,卓越的藝術家、教育家、思想家、革新家,是中國近現代佛教史上最杰出的一位高僧,又是國際上聲譽甚高的知名人士。他在音樂、美術、詩詞、篆刻、金石、書法、教育、哲學、法學、漢字學、社會學、廣告學、出版學、環境與動植物保護、人體斷食實驗諸方面均有創造性發展。
1、無心者公,無我者明。
2、以淡字交友,以聾字止謗;以刻字責己,以弱字御侮。
3、事不可做盡,言不可道盡。
4、學一分退讓,討一分便宜;增一分享用,減一分福澤。
5、恩怕先益后損,威怕先松后緊。
6、涵容以待人,恬淡以處世。
7、必有容,德乃大;必有忍,事乃濟。
8、以虛養心,以德養身,以仁義養天下萬物,以道養天下萬世。
9、不為外物所動之謂靜,不為外物所實之謂虛。
10、劉念臺云:“涵養,全得一緩字,凡言語、動作皆是。”
11、應事接物,常覺得心中有從容閑暇時,才見涵養。
12、逆境順境看襟度,臨喜臨怒看涵養。
13、人生最不幸處,是偶一失言,而禍不及;偶一失謀,而事幸成;偶一恣行,而獲小利。后乃視為故常,而不恬不為意。則莫大之患,由此生矣。
14、于作事,必克己謹嚴,要做到極致。于生活,應戒絕奢華,一切從簡。
15、不自重者取辱,不自畏者招禍。
16、事當快意處須轉,言到快意處須住。
17、物忌全勝,事忌全美,人忌全盛。
18、人當變故之來,只宜靜守,不宜躁動。即使萬無解救,而志正守確,雖事不可為,而心終。否則必致身敗,而名亦不保,非所以處變之道。
19、安莫安于知足,危莫危于多言。
20、心思要縝密,不可瑣屑。操守要嚴明,不可激烈。
21、以情恕人,以理律己。
22、緩字可以免悔,退字可以免禍。
23、處難處之事愈宜寬,處難處之人愈宜厚,處至急之事愈宜緩。
24、強不知以為知,此乃大愚。本無事而生事,是謂薄福。
25、無事時,戒一偷字。有事時,戒一亂字。
26、論人當節取其長,曲諒其短。做事必先審其害,后計其利。
27、窮天下之辯者,不在辯而在訥。
伏天下之勇者,不在勇而在怯。
28、何以息謗?曰:無辯。
何以止怨?曰:不爭。
29、處事須留余地,責善切戒盡言。
30、喜聞人過,不如喜聞己過。
樂道己善,何如樂道人善。
31、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取人之善,當據其跡,不必深究其心。
32、修己以清心為要,涉世以慎言為先。
33、惡莫大于縱己之欲,禍莫大于言人之非。
34、人褊急,我受之以寬宏。
人險仄,我待之以坦蕩。
35、
德勝者,其心平和,見人皆可取,故口中所許可者多。
德薄者,其心刻傲,見人皆可憎,故目中所鄙棄者眾。
36、欲論人者先自論,欲知人者先自知。
37、知足常足,終身不辱。知止常止,終身不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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